在配合资管新规方面,银监会接下来将陆续出台理财及信托业务监管的配套细则;针对跨市场、跨行业金融产品的监管,银监会将打出“组合拳”,而不仅仅是推出一份专门的监管办法。总体思路是,要求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减少嵌套与通道,控制资金流向,强化对加大杠杆、拉长链条和监管套利等行为的监管。
“七招”补齐制度短板
银监会表示,2018年的工作重点包括:继续压缩同业投资、对委外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同时,严格规范交叉金融产品,推动银行及早开始理财业务转型,逐步压缩银信类通道业务。
据介绍,2017年4月,银监会印发《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 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主动披露弥补监管制度短板的26个项目。另外,针对银行业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银监会还适时补充了41项针对特定机构和具体业务的规章制度。
总体来看,2017年以来“补短板”的重点有七个方面:一是股权监管。《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11月16日征求意见,并于今年1月5日正式印发,将监管重点放在隐形股东、股份代持、入股资金来源不实、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利益输送以及滥用股东权利等方面,使股权最终受益人透明化,真正承担起股东的最终责任。
二是跨业金融产品。针对跨市场跨行业金融产品存在的监管套利及监管空白等问题,从委托贷款、银信合作、交叉金融产品及表外业务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减少嵌套与通道,控制资金流向、加大杠杆、拉长链条和监管套利等行为。去年1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从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双方规范银信类业务;今年1月6日,银监会又印发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三是资产管理业务。针对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中存在的结构复杂、刚性兑付、期限错配以及各类产品监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配合人民银行制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规则;同时,研究制定理财及信托业务监管配套细则。
四是流动性风险。在借鉴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引入新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工具,降低过度依赖短期同业批发融资和严重期限错配的银行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五是信贷质量。当前我国银行业贷款分类标准与国际接轨,但仍存在分类不准确的问题,导致商业银行拨备计提不准确,利润虚增。针对分类不准确、多头授信和过度授信等几个“老大难”问题,银监会研究制定了大额风险暴露管理、联合授信管理以及资产风险分类等相关规则。
六是资本监管。针对部分银行业机构,如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资本监管方面长期存在的制度空白和约束力不强的问题,银监会专门制定发布了针对这三类特定机构的监管制度。
七是信息披露。银监会重点从完善制度规定、建立定期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机制及建立重大监管政策与行动沟通机制三个层次提高透明度,加强市场约束。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未来将参照国际标准,使行业信息披露更加精细化、模板化,提高银行间的可比性。
“补短板”成效明显
当前,大部分规制已陆续出台或正公开征求意见,其他规制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中。与此同时,“补短板”成效已初步显现,并正在持续发挥作用。
银行业“脱实向虚”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银行间相互购买、代持理财产品现象得到缓解,理财产品特别是同业理财累计净减3万亿元,理财中的委外投资较年初减少5888亿元。表外业务逐渐回归表内,“影子银行”行为有所遏制,委托贷款中的“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同比少增889亿元,表外业务增速由过去的50%以上降到19%。商业银行同业资产、负债自2010年来首次收缩,余额分别比年初减少2.8万亿元和8306亿元。去年银行业新增贷款占新增资产比例明显上升,银行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增速加快。
同时,违法违规情况明显减少。去年下半年以来,同业、资管、理财等跨区域、跨市场、跨机构重大案件得到初步遏制。另外,一些金融监管盲点与空白点开始有章可循,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款存储、校园贷、慈善信托等领域的监管制度空缺得到了及时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