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体系利益博弈产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很多地方已经不再适应需要,亟待在团体标准推广过程中进行标准编制方式和评价方式的改革。
虽然计量仪表由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监管,但传统运营模式存在的弊端,形成了惯性,已经不适应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形势的需要。
为破解电力、自来水、燃气及热力供应单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造成有失公允的难题,应借鉴发达国家引入“抄表公司”的做法,建立“第三方服务系统”,在供应和消费之间建立公平交易的桥梁。
以示例阐述建立第三方服务体系的重要性。
关于公平交易
为什么市场监管部门在商场设立“公平秤”,是因为买方不相信商家电子秤的准确性(怀疑商家在秤上做手脚)。那么买方是否可以自己带电子秤进行称量呢?可以,但只能做比较和验证用,商家也不会同意按照你的电子秤进行贸易结算。
但在电力、自来水、燃气及热力供应中,自己采购计量仪表、自己安装、自己抄表、自己收费,已经成了惯例,明显存在不合理现象,但要消费者自己选择计量仪表,供应单位也不会同意,理由很充分:“不好管理”,因此,引入第三方服务,势在必行。
关于技术监督改革
投放市场安装的电表、水表、气表、热表、电子秤等计量设备,都是经过技术监督局根据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后发放许可证的,理论上是不应存在“有失公允”情况的。但是,当消费者感觉自己家新装的某种“表”明显地比原来的表“跑得快”,直至诉讼到法院,在法定检测机构的测试后,基本都是败诉的,为什么呢?
拿水表为例,按照现行的评价标准,如果你原来的水表的误差是-4%,是合格的,而你新装的水表的误差是+4%,如果你习惯性在Q1流速和Q2流速之间用水,新旧水表之间的误差就是8%,你感觉水表“跑快了”,是完全正确的,但送到技术监督检测部门,按照现行的评价标准,水表仍然是合格的,所以,你一定败诉。
关于标准改革
很多标准和评价规则,已经不再适应新技术和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仍然以水表为例,如果以Q3常用流量和量程比作为评价水表性能优劣的标准,那么,水表在检测时最多检测7个固定流量点,而这些固定的点都是可以人为修正为合格的,特别是电子水表,很容易做到,但其它流量点就不一定满足误差的要求,在用户用水习惯不同的情况下,差别还是很大的,因此,现行的标准需要修改。
例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来是连续的,一定要分开,让阅读人员一个标号一个标号去核对,缺乏人性化,不但阅读人员会感到疲劳,就是标准编写人员,也会经常搞错,很多国家标准的《修订单》就已经表达了这种格式存在的问题。
引用标准过多,造成主次不分,主题不突出。八股文格式的编写文风,对依据标准实施的人员来说,无疑是读天书,本来可以很好地用文字描述的规范,一定要弄得天花乱坠,云里雾里。
本来《标准》是用来指导实践的,过去的观念是,把掌握“标准”作为制衡同行的一个手段,因此很多部门和机构,动用各种资源,争先恐后制定标准,结果“标准”一大堆,互相矛盾,变成了没有标准。标准制定的组织者,就是抓住参编单位希望通过标准制衡同行的目的,大肆敛财,把一个学术的东西,演变成发财的手段。
我赞成推动团体标准的实施,以标准指导这个团体的生产实践,所以,应在推动团体标准时,对相关政策加以改革。
关于检测方式改革
很多用户并不清楚,计量仪表,技术监督局只对3只样表检测合格负责(厂家有很多方法让它合格),然后根据现场考核,发给《计量许可证》,你的产品就可以销售了。当然,市场监管也是要的,比如“首检”等,但实际操作中,很多《检测合格证》就是用来卖钱的,并且价格不菲,有的高达50元/只(张),占了产品成本的一大部分,其中产生的腐败不言而喻,国家相关部门,应关注和改革,将重点监管的计量产品,实行“宽进严管”政策,抽查不合格就重罚生产单位,从而将“发合格证”敛财的行为遏制住。
同样,什么有偿的《市场准入证》、《备案证》等,也是滋生腐败的因素,呼吁国家相关部门重视和加快改革。
关于新技术应用
很多计量仪表的标准,是为机械计量仪表制定的,在电子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用机械仪表的技术标准来衡量电子仪表,显然不合适了。
电子计量装置,可以提升计量精度,有利于公平交易。
由此看来,很多标准可以提升要求,但涉及部门或局部利益,难以实施。
举例说明,因为是供应单位选表、装表、抄表、收费,所以,他们尽可能选择符合标准但误差偏正的仪表,甚至要求生产单位,必须调成正差。在这种情况下,有2级误差(正负2%)的仪表,不会选择1级误差(正负1%)的仪表,这就是为什么高精度仪表并不受欢迎、相关标准不愿意提升的原因,他们的理由是,标准应该宽泛的,以适应大多数企业,但实质是,一旦标准提升,很多企业会被淘汰出局,特别是他们体制内的仪表企业或关系单位,这是利益集团所不希望的。
不是技术做不到,是因为他们不想这样做,利益使然。
以天然气计量为例,有资料显示,天然气计量,每提升0.1%的准确度,就能减少1.8亿立方米天然气的损失,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言外之意,如果将燃气表计量精度误差从-1%,调到+1%,那么2%的收益是36亿立方米天然气,按照第一阶梯气价3.5元/立方米计算,是126亿元人民币,所以,不要小看仪表误差,这跟支付宝收转账手续费一样,1元钱可能对你没所谓,但每天转账一千万笔,支付宝坐收1000万元。
由于供应单位拒绝采用新技术,造成一些消费者利用传统仪表存在的弊端进行非法得利:例如,利用机械水表灵敏度低误差大的特性,每天把水龙头开小,一点一点滴水,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造成供水公司的损失;还有的消费者故意将户用旋翼式水表旋转90度,在小流量横向旋转误差可达正常误差的6倍,纵向旋转误差可达10倍,在大流量时,纵横旋转90度可达误差1倍,不论在小流量还是大流量均为负误差,即愈走愈慢。
关于谁来选择仪表类型
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供应单位坚持自己供应、自己选表、自己买表、自己装表、自己抄表、自己收费,不是因为技术问题,也不是政策问题,是利益问题。如果这个局面不打破,计量标准的精度很难提升,供应公司安装的仪表,也一定是偏正的。
那么消费者是不是可以自己选表呢,由于管线是供应公司架设的,能源和资源是他们销售的,除想把表调为正差因素外,他们也不相信消费者,因为消费者可能会把表调偏负,无论是偏正还是偏负,基本上都是符合相关标准的(如果供应公司故意选择可以非法得利的计量仪表作为贸易结算的工具,则会明显超标的)。
另外,既然燃气公司安装预付费气表,那么,燃气公司应该承担电池更换工作,而现实情况是,当普通电池没电时,燃气表阀门被关闭,用户需要自己购买电池,这个费用超过内置电池成本,每个用户大致需要每月承担一元钱的费用(碱性电池3节,每节2.5元,共7.5元,每半年更换一次),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因此,引入第三方服务,选择高精度计量设备,接受供需双方和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和监管,建立公平的贸易秩序,是政府支持的一项重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