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陈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宋常被调查要追溯到一年前的2016年1月22日,当晚,菲利华、贵人鸟、九华旅游、京能置业等四家上市公司各自发布公告,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宋常因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被证监会进行立案调查。公开资料显示,宋常,51岁,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
证监会经过调查发现,2014年10月底国发股份决定筹谋并购重组,该公司董事长潘某斌随后赴京面见陈某,请后者引荐相关并购项目。同年12月,海格通信副总经理杨某岚亦请陈某为其出谋划策,以解决海格通信下属子公司摩诘创新拟融资拓展业务问题。
2015年1月19日,陈某联系杨某岚,向其推荐国发股份,提出以摩诘创新股权估值置换上市公司增发的股票,获取相应股份。数日后,包括中介机构在内的多方代表在广州首次接洽谈判。次日,双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1月26日、27日,海格通信、国发股份先后宣布停牌筹划重大事项。然而不到十个交易日,两公司因双方未能在重要事项上达成一致意见,而终止筹划重大事项。2月9日,海格通信复牌,国发股份则到3月7日才发布终止重组公告,并复牌交易。
证监会由此认定,内幕信息形成于2014年10月29日,公开于2015年3月7日。陈某与潘某斌见面,受潘某斌之托帮助国发股份寻找重组项目公司,陈某推荐了海格通信的子公司摩诘创新,是重组项目的介绍人,全程参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陈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14年11月30日。
调查:买卖国发股份亏损超40万
2001年至2003年,陈某在攻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期间,宋常为其导师,毕业后一直有联系。宋常曾兼任陈某为法定代表人的上海同亿富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顾问。
证监会调查发现,陈某在项目中介业务上有赖于宋常,两人在项目中有过多次合作,其中包括2013年国发股份定增。陈某平日从事项目中介业务,在获取资产转让方或收购方信息后,多次请宋常帮忙介绍对手方,若买卖双方有意向,二人便合作推进并购工作,从二人关系来看,陈某多有求于宋常。
据查,陈某为国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该内幕信息公开前,宋常与陈某有两次电话联系。调查显示,宋常控制使用“宋常”、“邢某”、“张某瑶”三个账户,于“国发股份”停牌前,共计买入“国发股份”93.13万股,成交金额716.36万元,复牌后全部卖出,扣除税费后共亏损41.26万元。
证监会认为,涉案期间,“宋常”、“邢某”和“张某瑶”账户均存在割肉其他股票然后急切买入“国发股份”的行为,委托交易该股票的金额及持仓量明显异于其他股票交易,且三个账户交易“国发股份”的时点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故认定其内幕交易行为,并对宋常处以6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