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称,阿里巴巴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处罚182.28亿元。
经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6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