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
金融新举措将给广州带来什么?
这些金融新举措的出台不仅会影响广州金融业的发展,也会对广州的贸易发展产生影响。从不同主体角度来看,此次出台的举措不仅会影响广州的企业,对生活在广州的普通居民也会产生重要影响。
在金融业方面,首先,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鼓励外资在广州投资入股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支持在广州设立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允许港澳机构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参与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基金),支持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境外投资;支持广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香港、澳门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及其他绿色金融产品,这些举措提高了广州的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增强了广州的国际金融影响力。其次,依托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进行绿色金融合作,开展广州、香港、澳门的征信机构跨境合作,推进征信产品互认以及促进广州、香港、澳门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利于促进广州与香港、澳门的金融合作。最后,研究成立广州期货交易所和支持广州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将提高广州的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和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增强全球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提升国际交流对话能级,有利于建立与广州城市经济地位相适应、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服务体系。
在贸易方面,央行的新举措也会带动广州贸易尤其是跨境贸易的发展。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非投资性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符合生产经营目标的境内股权投资;完善跨境机动车辆保险制度,对经港珠澳大桥进入广东行驶的港澳机动车辆,实施“等效先认”政策;广州金融机构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这些举措都为广州的贸易尤其是跨境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对广州的企业来说,首先融资方面,广州的企业不仅可以从内地银行获得融资服务,也可以从港澳银行在内地的分支机构获得贷款服务。这使得企业可以有更多的融资选择,融资约束得到缓解。其次在风险规避和金融投资方面,举措提高了广州的金融服务水平,企业进行金融投资的方式更加多样化,在贸易中也可以选择更合适的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化解风险。加上去年3月,上交所南方中心落户广州,为企业提供资本市场相关服务,尤其为上述地区科技创新型企业了解相关政策提供便利。发展势头好的企业尤其是科创企业可以借助上交所南方中心提供的资本市场服务上市。广州将会涌现出更多更优质的上市公司。
对普通居民来说,跨境理财通机制建立后,广州居民不再局限于内地银行的理财产品,也可以购买港澳银行的理财产品。居民投资更加便利、渠道更加多样。
未来广州金融如何错位发展,形成差异化优势?
粤港澳大湾区中香港、深圳、广州、澳门均是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城市,如何做好分工合作,错位发展十分关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香港将发挥在金融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澳门主要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发挥中葡基金总部落户澳门的优势,承接中国与葡语国家金融合作服务。深圳则发展以深交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加快推进金融开放创新。
从地理区位和与内地的紧密联系功能来看,广州是粤港澳大湾区最核心的城市,是大湾区联系内地、辐射内地最佳桥梁和纽带。广州要充分利用区位、地理、人文、产业等优势,建设完善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产权、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提升国际化水平;发展航运金融、科技、飞机船舶租赁等特色金融;与港澳金融机构合作,共同发展离岸金融,探索建设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保险要素交易平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的发展,并探索发展与大湾区发展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在跨境资金管理、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完善碳排放交易。此外,广州在促进本地金融企业巩固优势、做大做强的同时可以利用给予用地、一次性补助、完善金融人才服务等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外资和全国性金融机构的总部、区域总部,招揽更多金融机构与金融人才,提高金融影响力。只有错位竞争、精准定位,广州金融业才能发挥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成功跻身国际金融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