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陶卫网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计,2020年4月全国各地有60余家陶瓷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名单涉及广东、江西、福建、山东、四川、重庆、广西、安徽、江苏、浙江、河北、河南、辽宁、山西、青海、甘肃、北京、湖北、湖南19个省(市)。此次名单中,广东省的失信陶企最多,有15家。
据统计,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上榜原因为不执行法院判定的需要执行的义务,大部分涉及经济问题,拖欠货款、借款、员工工资、银行贷款、诉讼费、加工费、服务费等,也有企业涉及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4月的名单中,劳务纠纷的比例有所增长。
(以上名单信息由各地法院发布,统计时间为2020年5月2日。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地法院。)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企业欠款就会被列入名单,而是在债务纠纷对簿公堂后被法院判决还款,由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则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