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商贸

扫一扫关注

“铁公鸡”浪莎分红一事:投资者能得到什么

   2018-06-06 1380
导读

今年4月23日晚,浪莎股份披露了2017年年报,公司2017年实现每股收益0.236元。照直说,这是一份不太显眼的年报,在A股3500多家上

浪莎

今年4月23日晚,浪莎股份披露了2017年年报,公司2017年实现每股收益0.236元。照直说,这是一份不太显眼的年报,在A股3500多家上市公司中,这种业绩的公司只能是被埋没的对象。

但浪莎股份2017年年报还是引人了市场的关注,因为该公司终于分红了,拟每10股派发现金0.6元(含税)。虽然该公司的分红市场是有预期的,但当一只上市20年的“铁公鸡”终于分红的时候,市场还是会投来关注的目光。

浪莎股份的前身,其昔日借壳的长江控股过去也是一只“铁公鸡”,除了在上市首年1997年推出10送2股,从1998年到2007年卖壳也是一毛不拔,每年年报都是不分配。浪莎股份2007年借壳上市,但由于“前东家”的历史原因,截至2007年年末遗留了负1.6亿元的未分配利润,由于弥补历史亏损的原因,所以,浪莎股份11年来也是从未有过分红。2017年在弥补完亏损之后,终于有了可供分配的利润,所以,公司终于分红了,虽然每股6分钱仍然还是“一毛不拔”,但这却是浪莎股份及其前任们20年来第一次现金分红,而公司“铁公鸡”的帽子也可以因此而摘除了。

之所以说浪莎股份的分红市场已有预期,原因在于今年2月5日,上交所为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主持召开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让5家具备分红能力但近年却又没有进行分红的公司向市场说明未分红的原因。这种“公示”的做法,给市场以较大的震憾。同日,上交所向包括浪莎股份在内的3家市场质疑比较多的多年未分红公司以及8家具备分红条件但不分红或分红较少的公司发出了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高度重视现金分红工作,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切实通过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

正是在收到监管工作函的情况下,当日,浪莎股份在回复上交所《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时表示,预计公司2017年年度经营成果经审计后,达到现金分红能力。同时,浪莎股份董秘也向外界透露,公司分红比例不会低于30%,最终的分红方案会根据2017年年度审计结果来确定。也正因如此,4月23日,浪莎股份伴随着2017年年报一道推出分红预案,这是在市场预期当中的。

浪莎股份终于分红了,这无疑是监管者的一个“重大胜利”,毕竟这是20年的老牌“铁公鸡”终于向监管者“缴械投降”了,监管者的档案里又多了一个征服“铁公鸡”的案例。而就浪莎股份来说,感觉也是良好。带了多年的“铁公鸡”帖子,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摘掉了,不过只是向股东们每股派送了0.06元的现金而已,这感觉真的很爽。

只有投资者似乎一无所获。或许有人会说,浪莎股份不是每股派了0.06元红利么?派了0.06元的红利不假,但这不还是未拔出一毛么?参照4月23日浪莎股份的收盘价19.72元计算,这一分红方案的对应股息率只有0.3%,这谈得上回报么?更重要的是这0.06元的分红,因为除息的原因,投资者其实已经是“无所得”了,而且还要缴纳10%甚至20%的红利税。假如按20%计征红利税,投资者每股要缴纳红利税0.012元,这就意味着投资者每股要亏损0.012元。投资者不会因为分红得到什么,相反还要失去点什么。面对这样的结果,监管者的“重大胜利”也就要黯然失色了。

管理层重视回报投资者这是无可厚非的,但这种重视要抓在点子上。比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如果上市公司长期在亏损的边缘挣扎,这样的公司是很难回报投资者的,即便是像浪莎股份这样弄出个微积分来,那也谈不上投资回报,只是应付差使而已。又如,红利税征收,让上市公司分红变成投资者的损失,这种不合理的制度设计应早日废除,否则,上市公司不如不分红,不分红投资者不亏损,多分红投资者多亏损,这样的分红投资者要它干嘛?!

 
(文/小编)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news.eeeqi.net/show-2921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平台由浙江到门口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与监管

浙ICP备17023505号-1公网安备浙公网安备33100402331026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