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微评指出,政府不再垄断住房用地,盘活非房地产企业自有土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贯彻中央提出的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两多一并举”住房制度基础性的土地制度变革,可望渐别土地财政、抑制地产投机,满足住有所居,同时维护不动产市场稳定。
盘活非房地产企业土地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我国将逐步改变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者的情况,以更好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说,要改变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者的情况,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和城市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完善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土地制度,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据悉,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按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13个城市正在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在试点城市,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姜大明说,国土资源处于供给端的重要位置。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全系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明确“住宅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的、不能用来炒作投机”,强化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制定住宅用地中期规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努力稳定社会预期。
此外,姜大明还指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他强调,这是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开,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
多地探索弹性出让土地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多地已开始探索弹性出让土地政策。比如,将过去工业土地使用权法定最高50年期限缩短为20年。
日前,为保障高精尖产业发展,北京市政府出台政策,将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和土地年租制等方式,控制和降低企业的土地使用成本。
试点将率先在国务院和北京市批准设立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展开。根据此项政策,入园企业若申请以出让方式取得园区产业用地,园区将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出让年限最长为20年。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省2017年7月提出,将缩减工业用地出让期限,将国家规定的最高50年,变为原则上不超过20年。
“从统计数字上看,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明显少于50年。对50年土地出让期限进行缩减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初始成本,加快项目启动,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光荣说。
中国地质大学土地科学技术学院院长吴克宁表示,这一土地政策符合中国当前经济发展实际,弹性出让土地可以让小企业以低成本快速入园。同时,可以让经营失败的企业尽快释放土地资源,减少土地优化配置的制度成本,防止僵尸企业囤地倒卖现象。
与此同时,租赁用地也受到鼓励。北京提出入园企业若向园区开发企业租赁产业用地,按照年租制缴纳土地租金,土地租赁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广东中山市则推行先租后让政策,如果6年租赁期满后,企业满足税收、就业等条件就可办理出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