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亿企商贸

    扫一扫关注

    李超:建立养老金第三支柱刻不容缓

       2017-09-09 1850
    导读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养老金专业委员会成立会议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人社部中国社会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养老金专业委员会成立会议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人社部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养老金专业委员会顾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超表示,当前正处于我国养老金顶层制度设计的关键时期,委员会的成立很有必要、正当其时。委员会应从养老保障大局着眼,以为人民服务的情怀、对历史负责的担当,多思考“我们能为养老金做什么”,而不是“养老金能为我们带来什么”,立足国情,深入研究,积极为养老金制度的完善建言献策。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建立养老金第三支柱刻不容缓,各方共识正逐步达成。公募基金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获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和行业声誉,已成为养老金投资管理的主力军,要在第三支柱的建立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希望委员们能充分研究第三支柱的特点和规律,推动行业进一步提高对养老金业务的重视,为养老金融的规范和发展多做贡献。

    养老金概念股概念涨幅:0.99%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 加入自选股
    1 300224 正海磁材 14.48 2.62% +加入自选
    2 600723 首商股份 9.51 0.96% +加入自选
    3 002242 九阳股份 19.55 -0.61% +加入自选
    养老金专业委员会顾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希望委员会能为全国社保基金出谋划策,促进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保值增值。他还结合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实践,分享了养老金管理方面的一些思考:

      一是第三支柱的账户应该是实实在在的个人账户,这样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并且在投资端要有自由的选择权,不限于单一的保险品种,而应是开放式的产品选择,税收递延是非常重要的制度激励,是投资收益的重要来源;

      二是基金架构有助于形成受托责任和公司内部治理、收益分配相融合的激励关系;

      三是大型聚合性的资金只适合于做母基金,母基金的具体方式既可以是FOF,也可以是MOM,通过市场化、开放性地选择管理人产品,去做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避免投资单一产品,同时避免短期化去衡量回报,而是要长期考量。

     
    (文/小编)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news.eeeqi.net/show-25431.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平台由浙江到门口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与监管

    浙ICP备17023505号-1公网安备浙公网安备33100402331026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