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表示,当前正处于我国养老金顶层制度设计的关键时期,委员会的成立很有必要、正当其时。委员会应从养老保障大局着眼,以为人民服务的情怀、对历史负责的担当,多思考“我们能为养老金做什么”,而不是“养老金能为我们带来什么”,立足国情,深入研究,积极为养老金制度的完善建言献策。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建立养老金第三支柱刻不容缓,各方共识正逐步达成。公募基金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获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和行业声誉,已成为养老金投资管理的主力军,要在第三支柱的建立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希望委员们能充分研究第三支柱的特点和规律,推动行业进一步提高对养老金业务的重视,为养老金融的规范和发展多做贡献。
养老金概念股概念涨幅:0.99%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加入自选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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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0224 | 正海磁材 | 14.48 | 2.62% | +加入自选 |
2 | 600723 | 首商股份 | 9.51 | 0.96% | +加入自选 |
3 | 002242 | 九阳股份 | 19.55 | -0.61% | +加入自选 |
一是第三支柱的账户应该是实实在在的个人账户,这样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并且在投资端要有自由的选择权,不限于单一的保险品种,而应是开放式的产品选择,税收递延是非常重要的制度激励,是投资收益的重要来源;
二是基金架构有助于形成受托责任和公司内部治理、收益分配相融合的激励关系;
三是大型聚合性的资金只适合于做母基金,母基金的具体方式既可以是FOF,也可以是MOM,通过市场化、开放性地选择管理人产品,去做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避免投资单一产品,同时避免短期化去衡量回报,而是要长期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