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透露,木地板消费税减免的具体解决方案正在研讨中,调整结果将在条件成熟后公布。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将继续跟进,为广大木地板企业减负担,为中国木地板行业的蓬勃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2006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实行的财税[2006]33号《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实木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及实木指接地板加征5%的消费税。而2008年以来地板行业发展增速放缓,国内市场需求不旺,作为房地产业的下游产业,地板行业整体发展面临严峻考验。家居建材零售市场销量再度下滑,连众人期盼的“金九银十”效应都明显减弱很多,品牌艰难维系,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企业不同程度的减产或停产再一次对地板行业的发展敲响了警钟。由此,行业内对于取消木地板消费税呼声日益高涨。
面对行业减调消费税的呼声,自2012年以来,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走访了南浔、吴江、上海、广东等地区的多家地板企业,针对行业低迷情况下企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和企业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征求了行业专家的意见,结合当前木地板行业的低迷形势,集思广益,形成了《关于减免木地板消费税的政策建议》报告。该报告总结了我国木地板行业发展概况和面临的主要问题,认为随着地板产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原材料大量依靠速生林资源、木材进口且行业向木材资源综合利用方向发展,继续征收木地板消费税对地板产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减税势在必行。
《关于尽快取消木地板消费税的建议报告》的再次递交,表明了行业内对于减税进行的再次发声,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够推进对木地板消费税减免政策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