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行首问负责制。在《意见》第14条中明确了对投资项目审批探索建立并逐步推行首问负责制。过去搞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的一些民营企业,大家反映比较强烈的是“门难进、脸难看”,还有不知道找谁。我们的投资项目既有大又有小,我想随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我们要把服务跟上。首问负责制关键是要加强政府服务,现在地方推行行政服务大厅,不是说受理了就完事了,受理了就要负责任,人家有疑问和问题你要负责解答、提供服务,这样使项目、使企业少跑腿,使我们的工作效率提高。
二是探索不再审批的管理模式。比如,我们要买彩电、买冰箱、买手机,不用谁批,拿钱就买。搞投资项目是需要一整套程序的,当然项目和那个是不能比的,特别是有一些项目确实有它的特殊性。审批是过去多年形成的一套管理体系,发挥着它的作用。在新的情况下,我们有一些纯市场化的项目,尤其是一些小项目,并不涉及到环保等问题的,只要是政策上有条件、诚信上有保障,这种情况下你愿意做,可以直接去做。有些地方正在探索,广东、浙江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效果,我们想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推开。
三是创新多评合一的中介服务新模式。现在企业搞投资项目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是,今天找这个部门进行环境评价、明天找那个部门进行地震评价,等等等等,中介服务太多,一个一个跑时间太长,通过这次改革意见,我们想进一步逐步地创造条件,把这种多种评价合一,使我们更加方便。尽管是多评合一,也确实是必要的。比如最近雨情汛情很严重,大堤总的来讲还是要保证安全,这本身就是投资项目。这个项目中有标准、也规范,如果达不到标准规范建了这个项目很可能就是“豆腐渣”,我记得当年朱总理98年就批评,九江决口当时就说是“豆腐渣工程”。这些评价对于保证项目的安全性,保证不至于造成浪费、损失是必要的。但是,必要并不代表你可以慢吞吞的一个一个做,我们要把多评变成综合的,各个部门共同参与的,使得效率提高。
四是编制三年的投资滚动计划。一个项目建成少则一年,多则十年、八年。项目要有序地推进,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国家预算内资金的项目,我们要建立一个有序的项目储备库,不断地根据前期工作成熟度进行滚动,不断地补充,像蓄水池一样,使项目投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