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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微银金融服务(大连)股份有限公司声明

       2019-11-23 1120
    导读

      近期,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和《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决定受

      近期,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和《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决定受理东方微银金融服务(大连)股份有限公司备案申请。针对相关媒体对其股东信息与工商公示信息不符等提出的疑问,东方微银金融服务(大连)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做出说明,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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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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