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技术人员在村民家里采取水样。 王纲 摄
有记者提问,目前全国省市县乡已经有30多万名河长,将通过哪些机制来促使这些河长履行职责?
周学文回应称,建立河长制的目的就是要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维护好河湖的健康生命。就全国而言,共有四项机制,可以促进河长、湖长的履职尽责:
——协调联动机制。在中央层面,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水利部牵头的10个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各个地方也相应建立了一些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等协调机制。很多地方还探索建立了上下游、左右岸的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机制。像在四川,河流的下游要主动和上游协调,左岸要主动和右岸进行协调。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变“多龙治水”为“合力治水”。
——督导检查机制。水利部建立了部领导牵头、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督导检查机制,周学文本人负责联系四个省,经常去调研督导,了解有什么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2017年已经开展了多次督导检查。据了解,各个地方也都建立了党委和政府牵头的督导检查机制,有些地方对河长制的实施、河长的履职开展明查暗访。
——考核奖惩机制。水利部已经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016年度开始把河长制纳入考核,对2017年度的考核马上要开展了,要对各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做出考核,河长制的权重进一步提高。据了解,环境保护部把河长制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同时,水利部联合财政部建立了以奖代补机制,2017年奖补了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比较好的12个省,一个省平均奖4000-5000万。浙江等地都建立了问题曝光和问责机制,江西建立了河长制表彰制度,对优秀的河长进行表彰。
——社会监督的机制。各个地方在河湖的重要位置都立了河长公示牌,在主要媒体上公示了河长名单,这些公示就是为了接受社会监督。现在群众发现这条河湖有什么问题,就会给河长打电话进行举报,我们也欢迎社会公众的监督。相信通过发挥好这些机制的作用,一定能够促进各级河长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