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关心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报废期、定价、接入网约车平台等几个问题上,在《暂行办法》中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性质应属于运营车辆,与出租车等所有运营车辆一样,报废期为8年,这意味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中的私家车也需要遵照此项规定。
目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中的私家车大多为兼职状态,一旦车辆转为运营性质并提前报废,恐怕私家车主会重新考虑是否转为全职,或者直接退出网约车平台,不再载客。
另外《暂行办法》中明确指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乘客们担心网约车价格很可能会大幅上涨,失去价格优势。最后,网约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台,但目前大多数车主均在不同的平台上接单。
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来说,《暂行办法》中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需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样的,对于兼职性质的私家车主来说,这并不现实。从《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期到修改期,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究竟它是否会按照民意做出修改和调整还要等到正式发布才能知晓,但无论如何,《暂行办法》终究会对私家车载客造成影响,最终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