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鸟巢运营方介绍,李妮娜曾经参加过四届冬季奥运会,早在2013年她就曾在鸟巢参加过国际雪联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世界杯北京站比赛,并在鸟巢大力推广大众冰雪健身活动,与奥运和鸟巢有着不解之缘。而其作为申冬奥形象大使,为了不耽误冬奥申办的进程,将原本计划于去年举办的婚礼推迟至今,因此能够在鸟巢内完婚。
李妮娜为体育事业和申奥作出的贡献,可圈可点,可敬可赞。但鸟巢运营方“婚礼推迟至今,因此能够在鸟巢内完婚”的解释并不能成立。并非为冬奥申办推迟婚礼,就有了在鸟巢内完婚的资格。
鸟巢办婚礼其实本来也并无不可。鸟巢仅卫生、安全、消防、维护这些直接成本大致一年就不会少于6000万元,给“鸟巢”的运营方带来很大压力。“鸟巢”应该有更大的经营自由度,目前在国际上没有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特别成功的案例,“鸟巢”在经营上多多创新,也算是对奥运的新贡献。
然而现在看来,“鸟巢办婚礼”不像是“鸟巢”经营的拓展,比如,“普通百姓今后能否也在鸟巢举办婚礼?目前尚无结论。”由此让人生疑,李妮娜的这个“鸟巢变爱巢”,是对李妮娜的一个特例。这显然让人心生不平。国际奥委会第四任主席埃德斯特隆说:奥运会“为全世界的青年人像亲兄弟一样欢聚一堂提供了机会。”从这个角度,只要参与奥运,不论贡献大小,都是平等的,凭什么李妮娜就享有了特权?
据称“具体这场婚礼的花费,有关人员表示不便透露。”婚礼花费多少与公众无关,但“鸟巢”是国家体育场,“鸟巢”在这场婚礼中的开销与收入,公众却有知情的权利。实际上,凡“鸟巢”对外开放经营,都应该公开透明,一视同仁,而作为有效的制约,便是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