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自2014年6月中旬以来,被告人李某先后5次容留他人在其位于汉台区的家中吸食冰毒。其中2014年6月,被告人李某伙同曹某在自己家中 吸食冰毒;7月,李某、曹某等3人在其家中吸食冰毒;9月,李某与曹某两人在其家中吸食冰毒;11月初,李某、曹某及许某三人在其家中吸毒;11月19 日,李某、曹某、许某、黄某四人在其家中吸食冰毒。11月23日,吸毒人员曹某被抓获,据曹某供述,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李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多次容留他人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构成容留他 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依法严惩,故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3000元。
原标题:瘾君子5次容留他人吸毒获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