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取丈夫存款犯难
今年5月份,叶阿姨的丈夫刘先生去世,刘先生仅留下两张开户行不同的银行卡,没有告知叶阿姨银行卡密码便撒手人寰。
处理完刘先生的后事以后,叶阿姨开始处理其遗产。叶阿姨与刘先生育有一子一女,其中儿子系智力残疾人,女儿尚未成年,刘先生七十多岁的母亲也健在。由于刘先生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因此叶阿姨及其两名子女,以及刘先生母亲关婆婆全都是刘先生的法定继承人。对于如何分配刘先生的遗产,叶阿姨及其儿女还有关婆婆四人都没有争议。
孰料,当叶阿姨拿着刘先生留下的银行卡,还有户口本、结婚证、刘先生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分别来到两家银行,要求查询并提取银行卡内的存款时,却接连遭到两家银行的拒绝。银行要求叶阿姨等人提供公证文书或裁判文书,才可以查询和提取刘先生身前的存款。之后,叶阿姨带着一双儿女和关婆婆去到公证处打算办理公证手续,却再遭波折,公证处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叶阿姨的儿子是智力残疾人,而叶阿姨作为其监护人,同时也是公证的受益人之一,两个身份发生冲突,不能进行公证。
法院诉前调解帮取存款
无奈之下,叶阿姨只好前往法院求助,希望通过司法程序取出丈夫身前的存款。本案经天河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审查后,认为虽然叶阿姨等人符合继承条件且对遗产分配方案无异议,但诉前调解的前提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叶阿姨仅有两张没有任何明细余额信息的银行卡,为此无法进行诉前调解。在事实无法查证清楚的前提下,叶阿姨只能正式立案、提起诉讼,再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但是,考虑到立案诉讼必定会耗费叶阿姨一家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有悖便民利民的宗旨,调解员便向法官汇报相关情况。
考虑到叶阿姨一家的特殊情况,天河法院法官决定提前启动法院调查程序,开展诉前调解。法官分别向两家银行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由调解员前往银行依法查询刘先生的银行账户信息。通过调查取证,法院查明了刘先生的两张银行卡分别有存款11.9万多元和800多元。之后,调解员安排叶阿姨一家到法院进行调解,在签订调解协议当天同时进行司法确认。
拿到调解协议和民事裁定书后,叶阿姨激动万分,还特向天河法院送去感谢信,她说,自从丈夫去世后,只剩她们孤儿寡母和老人,生活重担全落在她一人身上,“也许存款数额对别人来说不是特别大,但对于我们一家人来说却是非常重要”,还好有法院帮忙解决了困难,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真的很感激!”
据了解,叶阿姨目前已凭民事裁定书顺利取出丈夫身前所有存款,也和儿女、婆婆完成了遗产分配。
原标题:妻子欲取亡夫11万存款两次遭银行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