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亿企商贸

    扫一扫关注

    捡到“苹果6”,支付700才能还你 律师:不违法

       2015-11-13 760
    导读

      11月10日,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校门口,大一女生刘雪发现苹果6手机丢了。警方调取监控显示,刘雪的手机掉在地上,几秒钟后被一

       11月10日,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校门口,大一女生刘雪发现“苹果6”手机丢了。警方调取监控显示,刘雪的手机掉在地上,几秒钟后被一名中年男子捡到并驾车离开。“这名男子是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外的一名流动商贩。”彭山公安局民警介绍,但从监控上,无法看到其车牌号码。

      当晚22时许,刘雪父母终于拨通了刘雪的手机号码,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其否认自己是捡到电话的人,称电话是自己买来的,需支付一千元钱才能归还。一番讨价还价之后,男子松口,称需要支付七百元。23时许,双方在校门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清颜认为,从刘雪掉落手机的现场来看,男子捡走了刘雪的手机不属于故意侵占,第二名男子即便有“你不给钱我就不把手机还你”的话语,也仅属于索要报酬,不属于侵占勒索。两名男子的做法可以从道德上谴责,但并不违法。

    原标题:男子捡大学生手机后索要700元 律师称不算违法

     
    (文/小编)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news.eeeqi.net/show-1552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平台由浙江到门口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与监管

    浙ICP备17023505号-1公网安备浙公网安备33100402331026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