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接到骗取银行贷款的举报材料,即组织警力对100多名贷款人的贷款资料进行调查,并对200多名担保人的担保资料进行认真核查,最终锁定黄某、郭某、梁某、王某4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明,2012年6月21日至2013年4月28日期间,身为银行工作人员的黄某,利用其担任信贷员发现的“惠农卡”贷款业务中的漏洞,由 郭某、梁某出面收集119户农民的“惠农卡”,并由郭某向李某某(另案处理)购买“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私刻山西某煤业集团下属企业公章,开具对应“担 保人”的收入证明,冒充“担保人”在相关贷款文书上签字。
上述材料交给黄某后,黄某利用工作便利,继续伪造和完善“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申请表”等一系列虚假贷款资料,顺利取得银行贷款,共骗取贷款595万元。
另查明,王某在明知贷款申请资料不实、担保手续不真实的情况下,违反商业银行法和贷款程序,不履行贷款审查义务,伙同黄某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银行重大经济损失。
警方介绍,目前,黄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郭某、梁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银行职员利用漏洞骗取贷款5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