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东森新闻云9月24日报道,2004年韩国施行《性买卖特别法》,禁止性交易,但之后卖春活动仍屡禁不绝。被捕的卖春女子、嫖客、皮条客初犯者通常会被罚款,但屡犯者会被判刑。
对此,卖春者认为,禁止卖春违反宪法规定的“选择职业自由权”。一名参加集会的女子说,卖春是一种谋生的职业。还有一名示威者说:“现在很难再找新工作了。”
报道说,这类的集会在4年前就曾举行过。韩国宪法法院将在一年内裁决《性买卖特别法》是否违宪。
分析者称,卖春者的诉求获得法律承认的可能性较低,但对政府来说更重要的是创造条件,让她们即使不卖春也可以生活下去。
原标题:韩国700名女子蒙面示威 要求性交易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