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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奸夫淫妇”群主群友被刑拘

       2015-09-15 1280
    导读

      自己建了个名为奸夫淫妇的群,放任群友在里面发布淫秽视频451个。最终,没发帖的群主和发帖最多的群友均被判拘役。本月9日,

       自己建了个名为“奸夫淫妇”的群,放任群友在里面发布淫秽视频451个。最终,没发帖的群主和发帖最多的群友均被判拘役。本月9日,瑞安市法院对这起通过微信传播淫秽物品案作出一审判决,群主张某与群友阮某因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均被判处拘役1个月零15天。记者从瑞安市检察院获悉,对微信群主与群友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起诉,在浙江省内尚属首例。
     
      张某,1983年出生,男,瑞安人;阮某,1981出生,男,瑞安人。两人曾因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等罪名,被法院判刑。
     
      经法院查明,去年11月至今年1月份,张某在担任“奸夫淫妇”群主期间,放任阮某等人在该群内发布淫秽视频累计达451个,其中,阮某个人发布的视频数达76个。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信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达40个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该案中,阮某在群内传播淫秽视频76个,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张某身为群主,有权限把任何一个群员强制踢出该群。他声称曾因阮某上传淫秽视频而把他踢出过这个群,但群里的其他人又把阮某拉了进来,之后他就没再管过。“毕竟都是朋友关系。”
     
      张某本人并没有上传淫秽视频,他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可以“逃过一劫”,但依旧要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法律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张某是群聊的群主、管理者,并且群成员达57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原标题:温州男子建群取名为奸夫淫妇 群友发布淫秽视频451个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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