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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遛狗发生矛盾,女子与保安产生纠纷。

       2015-09-12 2030
    导读

      因遛狗发生矛盾,女子与保安产生纠纷。目前,警方介入调解。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犬只并不被允许进入商场内。  前

       因遛狗发生矛盾,女子与保安产生纠纷。目前,警方介入调解。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犬只并不被允许进入商场内。
     
      前天傍晚,王小姐和往常一样前往静安嘉里中心附近遛狗,令她没想到的是,刚踏上嘉里中心门前空地的台阶,四名保安立刻走上前将她围住。“他们贴得很近,我感到莫名其妙,问他们干什么。”王小姐说,当时一名保安挡在她正前方,双方随后发生争执。
     
      王小姐表示,争执中,四名保安紧紧围住她,其中一名李姓保安还扇了她一耳光,“我老公看到我被打,立马出手保护我。一个保安抓住我的手不让我动,另外3人则一起去打我老公,眼镜都被打飞了。”争吵声引起周围不少路人的关注,一名路人恰好拍摄到了王小姐被打的过程,另一名路人则捡到了这名保安掉下的铭牌,交给了王小姐。
     
      据王小姐介绍,她是一个名为“静安嘉里遛狗群”的成员。每天晚上8点到9点左右,群友们会相聚在这里一起遛狗,她到这里遛狗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当天我去得早了些,是第一个踏上台阶的,后面还有两个老阿姨。”王小姐说,此前嘉里中心就曾因遛狗人数过多向派出所反映,双方也曾发生过口角。“当时派出所的民警和我们说要牵狗绳,不要让狗乱跑。”王小姐和群友随后便将自家的狗都拴上了绳子。“我们没有进入商场,是在外面的广场区域遛狗。”
     
      疑似保安“李先生”的微博则在发帖中贴上了面部、胸口、身体上的多处抓伤痕迹。记者试图私信对方,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
     
      记者从静安警方获悉,王女士夫妇因遛狗与嘉里中心保安发生冲突,双方互有推搡,都有抓伤。目前,派出所已介入协调。
     
      女子因遛狗与保安冲突 双方均称被打警方已介入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除此之外其他场所的管理者可以决定其管理场所是否允许携带犬只进入。禁止犬只进入的,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

    原标题:女子因遛狗与保安冲突 双方均称被打警方已介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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