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亿企商贸

    扫一扫关注

    小伙子要求前女友将恋爱期间花费的1.8万元钱还给他

       2015-09-03 1920
    导读

      衢州的小孙今年33岁,去年10月经人介绍后,认识了隔壁村27岁的小翁,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在交往4个月后,两人订婚。小孙拿出1

       衢州的小孙今年33岁,去年10月经人介绍后,认识了隔壁村27岁的小翁,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在交往4个月后,两人订婚。小孙拿出14万元现金作为聘礼。后来,因为何时结婚的问题两人产生严重分歧,最终分手。今年5月,小翁将14万元聘礼退还给小孙。拿回聘礼的小孙回到家后,想到两个人谈恋爱期间给女朋友买戒指,买手机,再加上约会吃饭花的钱加加起来不少,越想越窝火。第二天一早,小孙赶到小翁公司门口,要求小翁将恋爱期间花费的1.8万元钱还给他。而小翁则表示,恋爱期间自己也花了不少钱,这本身就是一笔糊涂账,根本算不清。见小翁无意归还,小孙及家人每天在上下班时间堵在小翁的公司门口恐吓小翁还钱,心生害怕的小翁遂去派出所报案。报案之后,小孙一家仍不肯作罢,天天按时出现在小翁的公司门口,这一闹就是一个多月。小翁无奈,在7月份找到兰花热线工作室请求调解。

      兰花热线工作室工作人员了解这件事情后,邀请双方来工作室进行调解。在听完双方陈述后,针对纠纷实际,调解员首先向双方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并以案说法。但由于双方存在对立情绪,态度强硬,互相指责,对恋爱期间花费的1.8万元是否应返还分歧较大,第一次调解并没有成功。

      前不久,调解员再次组织调解。调解员从双方争议即恋爱期间费用入手,认真梳理并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使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做好双方工作,要求双方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对方的困难和想法。经过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后,男方家人同意按照实际情况对恋爱期间产生的费用重新进行计算,女方同意退还男方1.3万元钱。

      原标题:衢州男子恋爱期间花费多 分手后向女方要恋爱开销
     
    (文/小编)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0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news.eeeqi.net/show-11822.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平台由浙江到门口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与监管

    浙ICP备17023505号-1公网安备浙公网安备33100402331026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