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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啃老”不成就心生恶念,放火烧房报复父母

       2015-08-29 1710
    导读

      啃老不成就心生恶念,放火烧房报复父母,这样的行为极其恶劣。近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这起儿子啃老不成火烧父母房屋的案

       “啃老”不成就心生恶念,放火烧房报复父母,这样的行为极其恶劣。近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这起儿子“啃老”不成火烧父母房屋的案件,让人唏嘘不已。
     
      40岁出头的武某, 2001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附加剥脱政治权利2年。2010年,刑满释放的他回到了家里。面对出狱回来的儿子,年迈的父母很激动,满心欢喜地认为儿子经过这次教训总该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可未曾想,儿子的归来却成了他们噩梦的开始。
     
      出狱后的武某仍然死性不改,好吃懒做的他总想找份既轻松又高薪的工作,一找到工作都是短暂地做几天就不干了。到最后,他索性再也不提赚钱的事,不顾患病父亲需要医治,母亲年迈无经济来源,开始伸手向父母要钱。父母不给,他就辱骂他们,甚至借酒醉撒泼砸东西,还屡屡扬言,父亲有钱治病,却没钱给他花,也不给他盖新房,就是没把他当亲生儿子看,他要烧了他们的房子,让他们也尝尝没房住的滋味。
     
      今年2月25日晚,武某与其母张某发生争吵,争吵期间,他点燃木柴试图将其父母居住的房屋烧毁,当场被其母扑灭。次日上午,武某再次与父母发生争吵,并在争吵期间两次点燃木柴试图将父母居住的房屋烧毁,幸被邻居扑灭没酿成惨祸。对此,亲戚朋友们再也看不下去了,遂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当日中午,武某被民警抓获。
     
      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武某故意放火焚烧他人房屋,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武某系在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遂以犯放火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四年。

    原标题:丽水一男子啃老不成放火烧房报复父母 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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